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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建文明城市(校园),二中师生在行动
文章来源:原创  作者:办公室  发布时间:【2018-6-5 8:20:57】  文章录入:党政办公室  浏览: 3298 次

共建文明城市(校园),二中师生在行动

2018531日,全市文明单位创建暨文明出行专项行动推进会召开,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景文新主持并讲话,宣传部副部长、市文明办主任常树风具体部署有关工作。

61日,按照李本禄校长工作要求,我校召开中层干部会议,党委副书记董春堂传达全市会议精神,集中学习文明城市(校园)创建标准,协调推进各项创建活动。


会议强调,创建全国文明城市(校园)要同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相结合,要同师德建设工程相结合,要同立德树人、全员育人的教育目标相结合。要广泛发动,深入宣传,全员参与,全体师生从我做起,从点滴做起,发挥我校省级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。

会议对下一步创建活动作了具体分工安排。党政办公室、团委、工会利用网络、电子屏、橱窗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做好宣传引领工作;学生工作处、安全科、团委和年级处利用主题班会、图片展、电教节目、升旗仪式、签字承诺等方式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。

会议要求,全体师生在文明出行、文明旅游、文明用餐等方面严格自律、率先垂范,这既是我校维护省级文明校园、争创全国文明校园的现实需要,也是文明单位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。

会议号召,学校全体干部、教师和学生要统一思想认识,让文明意识入脑入心,重要的是付诸行动,为助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上档次、见成效做出我们应有的努力和贡献。

附一:(倡议书)

我市2017年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,创建成功与否需看三年总考核成绩。我校是省级文明单位,2017年获省首届文明校园称号。这些成绩都凝聚着全校师生的辛勤努力。在以下方面需要全体师生继续共同参与,从我做起,从点滴做起,发挥宣传引领示范作用。一、公共场合自觉排队,不喧哗,不吸烟;二、不乱扔垃圾,不随地吐痰;三、出行不闯红灯,不逆行,不横穿马路和翻跃隔离栏;四、驾车礼让斑马线,不向窗外抛物,不乱停车辆;五、旅行或用餐,言行文明,着装得体,不酗酒滋事,不浪费饭菜。共建文明家园,共享文明成果。二中师生在行动,我们文明,德州文明!

附二:(市文明办通知)

关于加强对全市各级文明单位、文明村镇、文明校园管理的通知

各县市区文明办,市直及中央、省驻德有关单位:

  为加强对全市各级文明单位、文明村镇、文明校园的管理,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,根据省文明办工作部署,市文明办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、车辆乱停乱放、闯红灯作为创建考核的重要指标。要求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,扎实开展文明出行专题教育实践活动,说文明话,办文明事,做文明人,向不文明行为宣战。

  各级文明单位、文明校园如发现本单位一人次闯红灯、车辆乱停乱放、不礼让行人行为,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,发现三人次及以上,撤销所在单位的文明单位荣誉称号。各级文明村镇都要求在显著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,对未达到要求的村镇视情况做出相应处理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德州市文明办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1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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